新宾满族自治县采购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县采购中心工作需要,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招录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至县采购中心工作,现就招录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员原则及数量
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二、工资待遇
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三个月),缴纳四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心里素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 年龄33-37周岁(新宾籍女性)。
3、计算机专业者优先。
4、食宿自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2014年8月2日至4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近期2寸彩照,到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二楼225室采购中心报名。
2、初试:采购中心对报名人员计算机基本操作测试。
3、面试:政务公开办、采购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4、体检:拟招用人员到指定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5、公示:拟招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6、聘用:政府采购中心与符合上岗条件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不胜任本职工作及时清退。
7、本简章由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江飞
电 话:55080238
13941303365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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