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和教学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授4名、副教授12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粤人社发〔2013〕21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正高职称,男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女性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副高职称,需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标志性重要成果(如国家级社科奖、科技奖)的优秀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优惠政策
(一)经济待遇
(二)配偶安排
具有本科学历以上可随调入编,特殊情况可来电或来函商议。
四、相关说明
(一)享受规定优惠待遇人员正式报到后,必须与学院签订协议书,才能办理相关手续,需在本校服务7年,未满服务年限调走、辞职、离职、私自外出进修、自费出国留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退回学校发放的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在购房时凭购房合同预付,提交房产证明并确认无误后再予以核销,购房地点仅限于茂名市区范围内。
(三)不购房不给予房补,学院提供2年的过渡房租,标准:教授500元/月、副教授400元/月。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时,租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不重复计算。
(四)同时符合多个层次条件的引进人才,待遇只按最高的一项享受。
(五)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引进条件时,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如双方均为教授或博士,或一方为教授另一方具有博士学位,可在原基础上增加3万元安家费和5万元购房补贴。
(六)科研启动费,到校工作后向科研处和人事处提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按学校有关规定批准立项后启用。
五、招聘程序
(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组织招聘工作。应聘者请提供本人及配偶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主要论著和科研成果等简介材料及配偶、子女基本情况,所有材料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mzyrsc@126.com,材料恕不退回。由我院组织专家对材料齐全者进行择优筛选,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二)考核由我院组织进行,参加面试(试讲)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原件等。教师岗位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合格者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要求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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