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原市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且各项考核均已合格的人员,请于2014年7月24日至7月25日、7月28日至7月30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代领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持证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到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太原市兴华街九丰路116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太原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毕业学校领取。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人员,请到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规定期限内未领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合格人员可于之后的每周三、周五的上午到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太原市兴华街九丰路116号)领取。
联系电话:太原市教育局人事处:0351—2682488
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0351—6270270
太原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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