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学院的办学性质?
答:我院是云南省目前获准建设规模最大的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问:什么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答:为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科学持续发展,提高办学质量,2006年11月,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相当于本科院校的“211工程”),国家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示范院校建设。国家示范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引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我院按照国家示范性院校标准规划建设,获准规划占地1800亩、投入资金12亿人民币、办学规模15000人。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能得到什么帮助?
答:入学时学院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报到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别采取减、免、缓、贷等资助措施。
问:贫困学生在校期间日常生活能得到什么补助?
答:在校生数的5%特困生可以得到150元/月的生活补助;15%贫困学生可以得到10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问:学院勤工助学工作如何安排?
答:学院根据各部门实际的需要,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安排工作量不超过40工时,津贴约100元。
问:学生在校期间能获得哪些奖学金?
答:(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人数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中被我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3)学院奖学金。根据学年平均学分成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给予:特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学年。获奖人数可占学生总人数的40%。
问:什么样条件的学生可以得到学费减免?
答:减免对象属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的孤、残、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给予部分学费减免。
问:学院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有助学贷款?
答:学院积极与农业银行文山支行协商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由于贷款额度受限,建议尽量先办理生源地贷款。
问:学院的毕业生就业如何?
答: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力争达到100%。其中,10%品学兼优、自我管理能力和技能技术能力优秀的毕业学生由学院负责,通过一定的加强培养派遣到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发达国家就业。30%品学兼优、技能技术能力强的毕业学生,通过企业考试由学院负责,派遣到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全国500强企业就业;60%的毕业学生由学院组织对口企业进行供需见面,或推荐就业或自主就业。
问:学院学生能否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普通高校本科学习?
答:我院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精神,学生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考试,经考试符合条件的可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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