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将《关于2014年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1、游仙区人民法院法官职位(职位编码2014601)选调资格条件放宽为: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限专业,其他资格条件不变。游仙区人民法院文秘人员职位(职位编码2014602)选调资格条件放宽为:从事法院文秘工作2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不限专业,其他资格条件不变。
2、游仙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科员职位(职位编码2014603)性质为参公编制。
3、关于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手续的时间,调整为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进入体检前须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区政府系统单位的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79年6月30号之后出生者):
(1)2011年—2013年年度考核中有考核为优秀等次;
(2)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的先进个人表彰;
(3)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两篇不低于2000字的文章;
(4)其他优秀情形的。
5、本次选调的职位均取消锻炼实践的条件。
6、本次公开选调的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7月13日(12日、13日可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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