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教职工48人,其中,专任教师44人,教授5人,副教授 20人,博士研究生6人,硕士研究生23人,校级学术带头人1人,校级学科带头人1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7人。有校内外兼课教师若干人,还聘请了20名国内著名学者为客座教授,云南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国新教授为我院名誉院长。承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2个硕士点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为省级精品课程。学院教师主(参)编教材、著作67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参与多项,主持省级社科项目5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17项,大理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7项,校级科研项目27项,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0多篇,曾获得国家和省、州、校各级各类集体奖、个人奖200多项。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四年):培养能在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社区从事管理、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干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逻辑学、思想政治工作原理、美学与美育、社会学、伦理学、马列原著选读、法学概论。学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就业方向: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法学(本科四年):培养品德好、基础实、能力强、有特长、学识广、具有创新精神,掌握现代法学理论与技术,并具有经济、管理等相关素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能胜任各类法律职业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并结合地方性综合院校的特色,主要为地方培养能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总论、经济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司法。就业方向: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学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