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学生入校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云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
5、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三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元。
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以当年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准。
(二)贫困生资助办法
1、助学金: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可享受政府当年政策发放的助学金。一等助学金250元/月·人,二等助学金150元/月·人。
2、勤工助学:学院根据贫困学生需求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获得岗位生活补贴。
3、困难补助:按照学院《关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施办法》,对家庭经济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给予困难补助。
4、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生源地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