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小学及社会各界:
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通知,现将我市2010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市户籍,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校在编教师和社会人员,以及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受理申请:
1、受理申请时间:2010年5月5日至5月19日止。
2、申请报名地点:瑞丽市教育局人事股。
3、申请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下载网址:http://www.jszg.edu.cn);(2)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3) 申请者本人持身份证到相馆拍的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必须清晰、完整的近期免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如:身份证号533ⅹⅹⅹⅹ.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4)学历证书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以上医院(市民族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毕业学校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下载网址:http://www.jszg.edu.cn);(7)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9) 户口本。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非师范教育专业申请人、师范教育专业缺少教学实践环节的申请人(含在职提高学历的函授、三购通等毕业生)等需进行相应的教学实践能力测试者。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收费标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每人180元。
五、瑞丽市教育局咨询电话:4142840
联系人:和光源、罗永仙、常春。
瑞丽市教育局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