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举办的河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学校文化底蕴深厚,历史悠久,其渊源可追溯到1896年英国人劳海德在古城卫辉开办的教会医院。1982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新乡医学院。1998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2010-2013年,连续四年被评为“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最满意高校”、“河南省本科高校综合实力20强高校”。
办学类型 是以医学为主,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也是目前河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西医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研究生、本科、专科。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868亩,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0.59万册,电子图书3753.13GB。建有现代化的人体科学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教学中心、多媒体语音教学中心、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
办学规模 现有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成教生等各类在校生43,000余人。
专业设置 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法医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应用心理学、心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生物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市场营销、英语(医学科技)、人力资源管理等23个本科专业和护理、医学生物技术等2个专科专业。
学科建设 设有19个教学院(系、部),建有一个独立学院——三全学院。拥有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等7个学科门类,为国家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国家卓越医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建有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和药学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法医学和英语等10个省级特色专业,16门省级精品课程, 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1个省级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学、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二级学科学位点和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公共管理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建有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协同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18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拥有河南省最大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护理技能培训中心。
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8366人(含附院),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39人。有3个省级特聘教授设岗学科,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原学者、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省特聘教授、海外留学归国专家、知名学者等300余人。
教学基地 建有5所附属医院、1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拥有130余所教学实习基地,并且与全国各地的多家大型医院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
教学改革 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我校自2010级本科生起,全面实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鼓励成绩优秀、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双学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发挥每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学术交流 学校注重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伍斯特大学、澳大利亚科文大学开展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马来西亚理工大学联合开展博士培养项目,与德国罗斯托克大学、耶拿大学开展了科学研究合作项目,与美国路易斯安娜州立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哈佛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先后选派多名优秀教师到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进修、讲学或进行学术研究,邀请国际国内知名专家来校做学术报告,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
创办刊物 学校创办有《新乡医学院学报》、《眼科新进展》、《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临床心身疾病杂志》、《中华脑科疾病与康复杂志(电子版)》等5种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其中《眼科新进展》和《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为中文核心期刊。
校园文化 我校建有多种先进文体设施和场所,成立了多种学生社团,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科研兴趣小组,学生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学生资助 学校提供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生•年)及校内奖学金等项目,同时为家庭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项目。
就业情况 多年来,我校毕业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各用人单位的青睐,一次就业率在河南省普通高校中名列前茅。2012年,荣获“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称号。
温馨提示
医学是比较特殊的专业,要求医学生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以便将来能够完成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我校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请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予以特别注意。
根据目前就业环境,建议身高不足158cm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身高不足160cm的女生、身高不足170cm的男生慎报法医学专业。
我们真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新乡医学院,为我国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人类健康水平的提高做出自己的贡献。
联系单位:新乡医学院教务处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邮政编码:453003
电话:0373-3029485,3029247,3029248(普本、专升本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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