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继续教育基地: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全面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现就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继续教育基地。
二、考核内容
(一)县市区人社局
1.领导重视情况;
2.公需科目联合培训职责落实情况;
3.专业科目培训开展情况;
4.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开展情况;
5.抽考、调考组织及合格情况;
6.继续教育结果与使用相结合情况;
7.材料上报与信息调研情况;
8.继续教育政策宣传情况;
9.深入基层了解培训动向并及时向上级提供参考意见;
10.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齐抓共管局面形成的情况。
(二)继续教育基地
按《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我考核与上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考核办法
市人社局不定期到被考核单位,采取听汇报、座谈、问卷、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年底对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考核是总结继续教育工作经验、激励先进典型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继续教育基地高度重视,及早谋划,狠抓落实,以锐意进取的精神、开拓创新的举措、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本地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