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人通(2007)16号、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编办、云南省公安厅云人通(2007)10号文件精神及根据玉人事通(2007)40号、玉人事通(2007)64号、玉公政(2007)51号、玉人事字(2002)57号文件的规定,以及2007年9月28日公务员考录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基本原则,按照“集中面试、统一管理、地域回避”的原则,现将玉溪市2007年公务员考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07年10月23日――10月29日上午8:15至12:00,下午2:15至6:00。
上午7:30 考生开始抽签
8:15---12:00 正式面试时间
下午1:30 考生开始抽签
2:15---6:00 正式面试时间
请各组考生务必于抽签时间准时到场。
二、面试地点:玉溪市公安局民警培训中心(红塔山果木林场机动车检测站旁)
乘车方式:市内3路公交车终点站前行30米即到。
三、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抽签时间到场,凭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点名并进行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等候面试需要暂时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开始后,考生佩带编号牌由引导员按顺序将考生带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2、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到指定地点等候,待下一考生面试结束听取面试成绩后到候考室门口领取通讯工具和相关物品后即可离开考点。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抽签时间,进入面试候考室。正式时间到时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考点的,应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到候考室领取),不得带进候考室。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视为严重违纪,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与自己姓名、父母姓名相关的信息,违者考官对面试成绩酌情扣分。
4、考生在候考室和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和随意出入。
5、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6、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7、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8、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考生可申请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考官回避。
9、考生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考场内的草稿纸。
10、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和纪律处理,直到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玉溪人事人才网、玉溪市人才市场(玉溪市人力资源主市场)公示。
2、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的考生,体检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期间,请各位考生注意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
附: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