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是隶属于昆明市规划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为市政府和市规划局提供全面的规划技术服务,负责组织编制完成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负责规划成果的技术论证和初审工作;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昆明城市规划信息系统”,为建立“数字昆明”提供规划方面的基础平台,为昆明市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提供全面技术服务;负责城市规划信息开发,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昆明城乡规划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发展战略、技术标准的研究;负责规划技术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技术推广动用;组织城市规划成果公示、征求市民意见。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 规划编制审查岗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1、本科学历人员要求:具有五年以上城市规划工作经验(截止计算日期2014年1月1日); 2、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本科学历为城市规划与设计或建筑学专业。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 6月16日至6 月 1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88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本科学历人员要求:需要持五年以上城市规划工作经验证明。
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持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限定本科为城市规划与设计或建筑学专业。
报名人员须对所获取的学历进行认证。学历认证可到省教育厅办理,由省教育厅出具相关“学历认证报告”;也可选择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查询费用由本人承担,通过“学信网”查询的,查询结果须打印。
报名时交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背面写上姓名)。
5、 联系电话:0871—6300702
(二)报名要求
经资格预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报名,不得代报。
(三)资格审查
由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2014年6月25日—6月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双休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88室。
联系电话:0871—63100702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其应用,不指定教材。
3、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考试方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考生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内到达考场,正式考试开始15分钟内未到达者视为放弃。考场纪律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均低于60分时,本岗位当年不予招聘。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规划局人事处:(0871)63189961
昆明市规划局监察室:(0871)6317566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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