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蒙汉兼通和汉授分别分配名额,单独划线。
二、招考范围
1、1998—2002年派遣我旗按时报到未安置或未报到未就业的国家统招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2、1997—2001年派遣我旗按时报到未安置或未报到未就业的国家统招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3、1992—1997年派遣我旗按时报到未安置或未报到未就业的技工学校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
3、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
5、有犯罪记载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考。
四、招考岗位及名额
苏木乡镇招考文化协理员36名,其中蒙汉兼通(10名)。
五、招考程序
(一)公示招考信息。
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公示招考方案)。公告内容包括:招考条件和对象、报名时间及要求、笔试科目、时间和其它事宜。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旗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11日。
3、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
4、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户口、身份证(带上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备查)、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考登记表》。
5、资格审查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审查合格的允许参加考试。
6、对在报名时间内没有报名参加考试的,按主动放弃报考权利处理。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14年6月15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5)考试语种:笔试试卷统一为汉语。
(6)加分因素: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7)笔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等状况进行全面综合性的考评。
2、体检标准按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指定达茂旗医院为体检医院。
3、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原则上按本人户籍所在地,从高分选拨,分别安置到苏木乡镇等岗位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岗位待遇
对招聘在苏木乡镇、百镇社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按包头市就业服务局有关政策,由市旗两级财政分级负担,岗位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对考核合格者,原则上每一年调整一次岗位补贴,月增资比例按照上年度地区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增加岗位补贴。同时为其缴纳“各项保险”。
咨询电话:0472——842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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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招考苏木乡镇文化协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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