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自治区将于2014年5月开始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
(一)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3年内(2011年—2013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热爱劳动保障工作,身体健康。
二、招募数量
2014年全区计划招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5000名。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到城镇基层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从事与就业及社会保障等相关的民生工作以及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服务,期限为2年。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服从服务单位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离开服务单位。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创业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颁发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四、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200元,并办理社会保险。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以由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由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办理,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其他福利待遇。
五、招募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6月1日发布招募简章
6月5日—6月10日,应往届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6月9日—11日,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参加考试确认凭条。特别提示:未打印确认凭条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报名信息自动删除。
6月17日—6月2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一个类别的报名考试,不得兼报,但“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可调剂(报名表中设“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分配”栏,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相互调剂)。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
考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1个考点:区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兴安盟。
7月10日以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查询考试成绩。
(三)确定入选人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局)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各地区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不低于本盟市计划数30%的比例进行录取;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按照不低于本盟市计划数15%的比例进行录取.
7月15日以后,考生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各盟市录取结果。
7月15日-7月20日,“社区民生志愿服务”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入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根据公布的入选人员名单组织签署《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毕业证件、是否符合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各高校将本校签署人员名单分别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入选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学历条件及是否符合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1式3份,1份交学校留存,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批准同意。
各盟市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统一体检,统一分配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8月底前,派遣“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8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业务工作基本知识等。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四)其它事项。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的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
贫困家庭大学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或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目前已在各项服务基层项目中服务或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不在报名范围内。
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服务所在地。
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填报其中一个选项。
六、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
自治区选调优秀大学生到苏木乡镇工作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职位,面向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选拔。
全区公务员考录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实施相关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相应岗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加分政策,学历和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
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2日
附件: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及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招募计划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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