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辽宁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双千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3〕10号)要求,根据《关于遴选支持辽宁"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首批辽宁"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及数量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符合条件的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均可申报。本年度计划选拔30名。
辽宁"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要紧紧围绕基础研究、基础学科和科技发展前沿,重点选拔在具有长远经济社会科技效益的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造诣精深、具有重大创新前景的中青年领军人才。以下人员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一)已经申报参评辽宁"双千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人员。
(二)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符合辽宁"双千计划"教学名师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辽宁"双千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选拔条件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省内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善于采用新思维、新概念和新方法,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具备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参评申请,填写《"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申报书》和《"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组织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按组织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后,中、省直单位直接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县)所属单位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经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议后,提出本市(县)推荐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专家评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同行评议,提出初选名单,报辽宁"双千计划"专项办。
(四)审定发布。辽宁"双千计划"专项办组织复评、公示,确定人选名单并发布。
四、申报材料
(一)《"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一份);
(二)《"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三)能证明候选人业绩贡献的相关附件材料,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证书或公布文件,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一起,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ln.lss.gov.cn)下载。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公平公正,严格掌握评选标准,遵守推荐程序,认真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
(二)辽宁"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遴选可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同步实施,分别申报、合并评审、分批上报。
(三)各地、各部门请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请各单位严格时限要求,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牧
电 话(传真):024-22959122
E-mail:limu27@126.com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512室
邮 编:110013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13日
易贤网温馨提示:
《"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申报书》《"双千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来源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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