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保山市公开招聘全科医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
隆阳区4人,施甸县4人,腾冲县4人,龙陵县4人,昌宁县4人,共2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含退休离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5月27日在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公开网(www.wsj.baosh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2014年6月3日(星期二)在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楼人事科(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中段)现场报名。
2.所有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
(三)考试考察工作
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实行考试或考察招聘,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由市人社局、县区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县区卫生局、医疗卫生方面的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拟招聘人数的岗位,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2)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拟招聘人数的岗位,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
(3)对无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岗位,采取从本市乡镇卫生院、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内人员中动员派遣的方法补足。通过派遣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享受社招特岗全科医生同等待遇。具体派遣办法由市卫计委会同市人社局制定。
2.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临床实践能力等。
3.岗位培训
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到岗后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
4.签订合同
考试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县区卫生及人社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拟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增端0875-2162447,13150772476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杨俊0875-2220960,13577539904
邮箱:2127182@sohu.com。
监督电话:保山市监察局0875-2122119
中共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0875-2221149
附件:保山市公开招聘全科医师岗位设置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5月27日
附件:
保山市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岗位设置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隆阳区瓦渡卫生院 | 2 | |
隆阳区杨柳卫生院 | 1 | |
隆阳区瓦马卫生院 | 1 | |
施甸县旧城中心卫生院 | 1 | |
施甸县摆榔卫生院 | 1 | |
施甸县何元卫生院 | 1 | |
施甸县酒房卫生院 | 1 | |
腾冲县腾越镇勐连卫生院 | 1 | |
腾冲县芒棒镇上营卫生院 | 1 | |
腾冲县猴桥镇卫生院 | 1 | |
腾冲县滇滩镇中心卫生院 | 1 | |
龙陵县腊勐乡卫生院 | 1 | |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 | 1 | |
龙陵县碧寨乡卫生院 | 1 | |
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 | 1 | |
昌宁县珠街乡卫生院 | 1 | |
昌宁县更戛乡卫生院 | 1 | |
昌宁县温泉乡卫生院 | 1 | |
昌宁县翁堵乡卫生院 | 1 | |
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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