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人社局201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推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考试、考核以及经县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10名,具体岗位详见《2014年长宁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宜宾市范围内已正式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转正定级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三)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
(四)符合《2014年长宁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持本人的有效毕业证、身份证,到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政务中心二楼)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政务中心二楼)。
4、资格审查。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
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件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长宁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1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可适当进行调节。
笔试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绩按100分计算。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由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按照各职位考调人数等额进行(总成绩相同,则同时差额进入)。
(四)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研究等额提出拟选用考调对象,并统一公示。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用考调对象按《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考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长宁县纪委(监察局)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长宁县委组织部门举报。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三江人才网相关动态信息。
咨询电话:0831-4623001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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