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为市督查考核局等7个市直机关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7名,为庆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11个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为5月26日—28日,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地点、其他条件及报名所需资料详见附表。
报名工作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查。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等形式,均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相关基础知识或基本技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个别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单次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工作应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且有异议者,经本人申请,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重新选择一家市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照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考人员,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需对应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到其工作单位考察了解。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该职位(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招考有关信息及笔试、面试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等,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或公示。拟录取人员公示名单同时在招考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属正式职工的,办理调配手续,其他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拟招聘人员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于2014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市人社局及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组对招考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2、招考公告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
3、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本次公开招考岗位专业设置,参照《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116号)执行。
6、未尽事宜按照现行公开招考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岗位报名及考试咨询请拨打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0934—12388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934—8683662(公务员管理科)
0934—868738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3日
附件:
1、庆阳市201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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