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海“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是什么?如何填报及录取?
答: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就读重点本科高校比例的要求,上海2014年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市属一本招生院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2014年,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8所列入本市第一批本科招生的市属普通高校共安排111个专项计划。具体高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详见《2014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今年新增“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单设志愿表,在提前批次和艺术体育类录取结束之后、第一批本科录取之前进行录取。本批次设置4个非平行志愿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
符合市教委规定的本市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填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5月10日前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公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所在区(县)高招办须在填报志愿期间进一步对公示无异议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须取消其填报专项计划志愿资格。
符合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资格且愿意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可于5月14日至19日按照“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设置及志愿信息输入办法”的规定填报专项计划志愿,也可同时填报其他批次本科志愿。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考试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线下20分(含第一批本科线上的考生)方具备投档录取资格。投档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招生院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投档录取方式与提前批投档录取方式相同),由招生院校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