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招聘藏语文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迪发[2009]13号以及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州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建设,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0年面向云南、四川、西藏等地招聘藏语文教师2名。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2、招聘过程由州人大、州政协、州纪委监察、州人事局、州政府教育督导员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75年3月1日-1992年3月1日)之间,2008年—2010年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藏语文专业国民教育毕业生。云南、四川、西藏户籍,具有较好的藏语言表达、翻译和写作能力。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0年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2、报名方式:考生先填写《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递交或传真到迪庆民专人事教育科,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学校通知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审验及参加藏语能力测试。审验、测试合格人员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参加考试录用。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
3、报名地点:迪庆民专人事教育科。
电话:0887—8288876 传真:0887—8222411
联系人:文老师
4、报名时间:2010年 3月25日—4月5日9:00时—17:00时,报名截止日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监督和举报电话:0887—8226003
四、考试录用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