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第一次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聘)单位、岗位、名额、条件及笔试科目
岗位代码 | 单位 | 主管部门 | 性 质 | 选调名额 | 岗位 | 选调条件 | 岗位类别 | 选调(聘)范围 | 笔试科目 |
140101 | 中共珙县县委机要局 | 中共珙县县委办公室 | 行政 | 1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科员 | 全县已登记公务员,选调生应具有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到岗后3周年内不能调(流)动 | 《公文写作》 |
140102 | 珙县新闻与网络舆情中心 | 中共珙县县委宣传部 | 事业 | 1 | 工作员 | 35周岁以下,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5周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管理岗位 |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 《新闻写作》 |
140103 | 珙县社会管理服务办公室 | 中共珙县政法委员会 | 事业 | 2 | 工作员 | 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管理岗位 |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 《公共知识》 |
140104 | 珙县外网管理中心 |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事业 | 1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 | 管理岗位 |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 《公文写作》 |
140105 | 珙县后勤管理中心 |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事业 | 1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 | 管理岗位 |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 《公文写作》 |
140106 | 珙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 | 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参公 | 4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科员 | 全县已登记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选调生应具有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规汇编》、《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 |
140107 | 珙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 | 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参公 | 1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科员 | 全县已登记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选调生应具有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
140108 | 珙县安全技术管理服务站 | 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事业 | 3 | 办公室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专技岗位 |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 《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
140109 | 珙县人才储备中心派驻珙县扶贫移民局 | 事业 | 2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3周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管理岗位 |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 《公共知识》 | |
140110 | 珙县蚕桑与经济作物站 | 珙县农业局 | 事业 | 1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农学专业, | 专技岗位 | 全县农业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 《公共知识》 |
140111 | 珙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下属珙泉烈士陵园 | 珙县民政局 | 事业 | 1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管理岗位 |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 《时事政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2005年版)、《烈士褒扬条例》(2012年版) |
140112 | 珙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 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事业 | 1 | 医师 |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具有5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专技岗位 |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 计生专业知识 |
140113 | 珙县医保局 |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 | 1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具有卫生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专技岗位 | 全县卫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
140114 | 珙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珙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事业 | 1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管理岗位 |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
140115 | 珙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 事业 | 3 | 工作员 | 40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管理岗位 | 除卫生系统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 征地拆迁相关专业知识 | |
合计 | 24 |
注:工作经历和年龄的计算时间一律以报名截止当日为准(年龄以周岁来表示,周岁的含义是指报名截止当日未满下一个年龄坎,如40周岁及其以下是指报名截止当日未满41岁的均符合报考年龄条件)。
二、选调(聘)要求
1、有下列情况的不能报考:
(1)受到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或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检、司法机关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
(5)试用期内的人员;
(6)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时间未满2周年的。
2、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选聘到事业单位的,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自然消失。
3、公务员或事业人员选调(聘)到新的事业单位岗位上,其以前所聘职务自行消失,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选聘到事业单位本着对岗聘用,按需聘用的原则,根据选聘单位岗位类别和等级以及本人的基本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予以聘用,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珙县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交1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单位出具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时交笔试考务费50元/科。
(四)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费80元。
四、选调(聘)办法
本次选调(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通过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聘)。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折合60%,笔试开考比例为1:3。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50分,若出现有岗位进入面试前的笔试分均低于50分的现象,则取消该选调(聘)岗位。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折合40%。
五、公示
按选调(聘)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按选调(聘)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选调(聘)用人员,在珙县党政网和珙县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正式选调(聘)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选调(聘)用手续,按照现行人事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和管理。
七、纪律要求
此次选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环节,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违纪人员选调(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4318967、4011972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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