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云南省省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紫云路4号。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实施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的职能。现设业务科室与行政后勤职能科室29个,有各种监测、检验及诊疗设备1000多台(件),承担着昆明市的病原学监测及食品、饮用水、化妆品、食品包装材料、输配水材料、工矿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公共场所环境质量等方面的监测检验工作,现已获准计量认证14类520个参数,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10类216个参数。是昆明医学院、大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的教学实习基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年龄 | 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疾病预防与控制 | 专业技术岗位 | 4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28周岁及以 | 本科CET-4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具有医学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CET-6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具有医学硕士学位的,本科阶段须为预防医学专业;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须为公共卫生专业。 |
职业卫生防制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放射医学、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 28周岁及以 | 本科CET-4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具有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CET-6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本科阶段须为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放射医学专业;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须为公共卫生专业。 | |
护士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 护理 | 25周岁及以 | 本科生须具有医学学士学位。 | |
微生物检验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病源生物学 | 28周岁及以 | CET-6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本科阶段须为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卫生检验或医学检验专业。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28周岁及以下的,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2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络报名的时间
2014年5月17日10:00至5月22日17:00。
(二)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后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2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
(三)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确认自己的信息不再有修改之后可同步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报名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每人须缴纳报名费50元,用于考务工作。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从昆明卫生人才网指定窗口进行打印,打印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10:00至6月14日9:30。
每个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集中办理退费。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和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有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考试范围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准考证上的笔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4、 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辅导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审核材料:专科、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大学须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4毕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CET英语等级证(CET英语成绩通知单)、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护士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指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具体实作操作方式。
4、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5、面试时间:由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通知。
6、面试地点:由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通知。
7、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报考本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总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姜老师、舒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321458
地址: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紫云路4号)。
(四)本简章由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63123241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