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07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招录工作人员岗位排名及面试名单公布如下。请各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接到通知后保持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和所报考的各州市法院、检察院的联系,如有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向云南省法检招录办公室和所报考的各州市法院、检察院递交书面声明。进入面试考生需带6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和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等级证等原件,以备在面试时进行验证。
面试工作定于2007年10月12日至31日期间进行,具体面试时间由各州市和单位确定。
为尽量保证每个岗位能达到面试最低比例要求并保证录用人员的质量,决定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
1、省级机关、昆明市及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为125分;
2、各州、市及其他县、市、区(不含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民族自治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95分;
3、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民族自治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80分;
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免考法律专业知识的为50分。
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岗位属于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民族自治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10名少数民族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联系电话:
法院系统:0871-4095497
检察院系统:0871-4093586
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办公室
二00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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