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9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延市教人[2014]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现状及编制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招聘农村特设岗位教师,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陕教师[2014]9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说课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科目
共招聘农村特设岗位小学教师20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2名,音乐2名,美术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二本以上);音乐、美术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或全日制高等专业院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二本以上)。
(2)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4)延安市户籍。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省教育厅负责于4月10日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自愿报名:自愿报名者请登录陕西省特设岗计划中国足彩网管理系统http://tg.ncss.org.cn/网站,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11日至4月20日。
3、资格审查:4月18日至4月25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通知本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等相关证件到子长县现场资格审查,并交近期同底片免冠彩照5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登录子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4、考试(笔试50%):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所报科目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地点请登录子长人民政府网查询。
5、面试(试讲50%):以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对象,根据所报专业科目现场抽签进行。面试(试讲)评委由领导小组成员、有关专业教师组成,实行当场打分亮分。
6、初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名单,总成绩相等时,按笔试成绩确定,予以公示。
7、组织审查:教育局、人事局负责对初录人员的政治表现进行审查。
8、体检:由教育局、人劳局组织进行体检。
9、聘用: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教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市)教育厅(局)。
五、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每届服务期为三年,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限内全部介绍到农村小学应聘。
六、工资待遇
凡被聘用的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其工资待遇按我县同类毕业生现行工资执行。聘期内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每人每年按2.7万元拨付,工资总额收入高于2.7万的,高出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服务期间可根据农村学校的需求,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服务期满后,经教育局、人事局共同考核合格后,愿意继续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延长聘期,不愿意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自主择业。
子长县特岗中国足彩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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