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91号)文件规定,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和评估认定工作程序,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成评估组评估,拟认定河池市都安县通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都安县县一级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拟认定工种为汽车驾驶员。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即4月5日至4月11日)。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都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开发股书面反映(电话:5215422邮箱dajy5226@163.com)。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