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6号)要求,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4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纸笔考试定于2014年10月举行。现将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芒市地区大中专院校的报名学生及不在州直工作的其他人员,请选择芒市财政局报名点。
二、 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全省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仍实行纸笔考试。
四、 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4年度考试。
五、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4年3月31日前,各州(市)公布本地区2014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4年度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二)全省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4月8日—4月2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4年4月29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三)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标准为40元/科。各地在确认考生交费后应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
(四)2014年9月15日前,各地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10月20日前,各地完成中级资格纸笔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五)2014年10月24日前,各地完成对纸笔考试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用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24日举行;中级资格纸笔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0月25日(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10月26日(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七)2014年10月20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各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八)2014年12月20日前,公布纸笔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可由省会计考办统一提供相关科目得分的具体分值,即卷面合分。
(九)2015年3月1日前,各州、市将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张交省会计考办(不能按时上交的须向省考办说明情况)。
六、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2.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征订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附件1: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报名时必须校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
4、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2:
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征订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用书的通知
为了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以下简称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保证考生买到正版考试用书复习应考,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征订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会评〔2014〕4号)精神,现将征订2014年度考试用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考试大纲(初、中、高级)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为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的内容,更好地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和确定的范围修订或编写了考试辅导教材(初、中、高级),以及与之配套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全国会计考办编辑出版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13年)》。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做好2014年度考试用书的宣传工作,引导和帮助考生通过正规渠道选购、订购考试用书。考试用书详细出版和价格情况见附件1。
三、为保证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4月30日前将考试用书预定单加盖公章传真至云南省会计考办,由省考办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征订。
附件:1. 考试用书具体编写出版情况表
序序号 | 书名 | 编著者 | 定价(元) | 出版者 |
1 |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 全国会计考办 | 15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2 |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 全国会计考办 | 20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3 | 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 全国会计考办 | 15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4 | 初级会计实务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33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5 | 经济法基础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40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6 | 中级会计实务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45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7 | 财务管理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39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8 | 经济法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49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9 | 高级会计实务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58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10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 |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 45 |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
11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2013年) | 全国会计考办 | 30 | 经济科学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