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内蒙古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2014年内蒙古大学接收的保送生,仅接收内蒙古自治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必须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保送生资格公示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4.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第三条接收保送生的专业
我校2014年所有本科专业,均可招收保送生。申请保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应结合自己的特长、兴趣,合理选择专业。一般不允许跨类别(例如文科、理科之间或者汉授、蒙授之间)选择专业。鼓励学生(特别是奥赛优秀生)选择自己特长突出的专业。学校有权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并最终决定学生录取专业。
第四条选拔保送生的程序
我校选拔保送生本着“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一)凡符合保送条件(见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按我校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五条)。
(二)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推荐材料。如果发现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学生的笔试、面试资格,三年内不再接收其所在中学推荐的学生。
(三)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笔试、面试成绩作为是否最终录取的依据。
(四)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拟录取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保送生于2014年9月与其他2014级新生同时入学。
(六)入学时学校将对保送生资格和体检情况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保送资格或者体检不能满足录取专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条需要报送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的保送生材料
(一)2014年内蒙古大学保送生申请表(请登录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imu.edu.cn或者http://www.ndzsw.cn下载)原件1份。
(二)高中学籍档案复印件1份。
(三)高中各科会考成绩单复印件1份。
(四)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保送条件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五)高中阶段的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六)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复印件1份。
(七)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表复印件1份。
(八)能够证明学生素质的其它材料。
(九)考生及所在学校联系电话(考生家庭电话、家长手机等)。
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在面试时必须出示(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第六条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3月14日,接收申请、推荐材料。
(二)2014年3月17日,材料审核,发笔试、面试通知。
(三)2014年3月18日,笔试、面试。测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235号,内蒙古大学。
笔试:上午8:00—10:00外语(120分钟,不含听力);10:10—12:10语文(120分钟,文科)或数学(120分钟,理科)。
下午15:00—17:00面试:包括专家问答(含外语口语测试)等内容。
(四)2014年3月19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imu.edu.cn或http://www.ndzsw.cn公示录取名单。
(五)2014年4月1日,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
(六)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录取通知书。
希望各有关中学及时了解我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进程。必要时,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快捷的方式及时报名,同时用特快专递邮寄学生推荐材料,以免延误资格审核时间。
第七条保送生入学后享受的各方面待遇及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入学的学生完全相同。
第八条联系方式
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08房间)
咨询电话:0471—8935884,8935885
传真:0471—4992410
电子邮件:ndzsw@qq.com;抄送:nddhl@imu.edu.cn
内蒙古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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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大学保送生申请表.doc》来源于,最近更新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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