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免疫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免疫所”)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是由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科委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共同建设的从事免疫学研究的专门机构。在国家“985项目”、“211工程”和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建设已拥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科研教学条件,是一个具有雄厚的可供尖端研究和大力培养研究生和博士后所需基础设施的现代化研究所。现有研究方向覆盖免疫生物学的基础研究和免疫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的转化型研究,包括新型免疫疗法预防和传染性疾病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移植排斥的防治等。
免疫所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专业技术人员13人,其中科研(教学)人员6人、实验技术人员7人。
二、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岗位应聘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rlzy.shsmu.edu.cn/)、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等其他证书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交大医学院人事处邮箱(shsmu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4月3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交大医学院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会收到考核(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体检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指定到附属瑞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人事处
邮编:200025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53063367
上海市免疫学研究所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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