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文件精神,2014年南平市属中小学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59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4年南平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17日以后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中国足彩网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是教师聘用的前提条件。
7、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南平市属学校与本科、大专学历报考者一并参加笔试,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人员;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人员;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为“普通全日制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南平市属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
考生在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通过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后,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南平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开考比例:
——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大专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
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2、时间和科目:
中国足彩网笔试定于4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举行。考生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参见附件)。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3、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地点设在南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期满合格证书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的高校毕业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至4月18日,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南平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的考生到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加分手续,有关报考者经审核、公示后,按现行规定在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分。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
(二)资格复核及面试
1、报考南平市属学校的考生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必须分别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片段教学的形式,入闱南平市属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南平教育信息网公告栏(www.npjy.com)公布。
3、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2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报经南平市教育局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聘用;若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入围面试,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为合格。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经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1、同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1、南平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南平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南平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六、补充招聘
7月上旬,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必须符合上述各项规定。
七、注意事项
1、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
2、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本公告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一、南平一中:
1、传真:(0599)8853660;
2、联系人:黄少娟,电话:8853660、8834754、13509513185;
二、南平剑津中学:
1、传真:(0599)8850711;
2、联系人:郑冰,电话:(0599)8850711,13386988696;
三、南平实验小学:
1、传真:(0599)8863660;
2、联系人:叶水明,电话:(0599)8863660,13348586872;
四、南平师范附小:
1、传真:(0599)8626859;
2、联系人:陈瑛,电话:(0599)8639253,13859472959;
五、南平市盲聋哑学校:
1、传真:(0599)3833566;
2、联系人:刘智平,电话:(0599)3863498、13960600132;
六、南平实验幼儿园:
1、传真:(0599)8629319;
2、联系人:王华,电话:(0599)8830029,18960600101;
七、南平市教师进修学院:
1、传真:(0599)5820077
2、联系人:江伟奎,电话:(0599)5820077、189653862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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