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探索符合高职院校愿景的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行政牵头、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河南省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学院地处平顶山市火车站南2公里,占地面积1454亩,建筑面积41.83万平方米。学院教学下设11院2部,开设了机电、煤矿、建筑、汽车、医学、化工、管理、艺术等方面高职专业48个,全日制普通大专在校生1.5万人,成人教育在校生3千余人。
第六条 学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富有特色的高职教育新路子。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贡献求支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为途径,培养面向企业一线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创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在本行业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七条 学院全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48)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教育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个人和其它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4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招收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高招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招生计划2000名。
专业 | 学制 | 招生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费(元/年)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3 | 150 | 只招男生 | 3900 |
煤矿开采技术 | 3 | 150 | 只招男生 | 3900 |
矿山机电 | 3 | 150 | 390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150 | 3900 |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100 | 3900 | |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 3 | 50 | 390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100 | 39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100 | 3900 | |
服装设计 | 3 | 50 | 4300 | |
电子商务 | 3 | 50 | 3900 | |
会计电算化 | 3 | 150 | 3600 | |
市场营销 | 3 | 50 | 3600 |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3 | 50 | 39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50 | 39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50 | 3900 | |
汽车运用技术 | 3 | 50 | 3900 | |
护理 | 3 | 50 | 44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300 | 3900 | |
矿山测量 | 3 | 50 | 3900 |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3 | 50 | 3900 | |
旅游管理 | 3 | 50 | 3600 |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50 | 3900 | |
合计 | 2000 |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院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七条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学院网站、报刊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八条 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已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3、报名方式:报考考生于2014年2月24日8:00—4月10日20:00,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pzxy.edu.cn)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系统将关闭。考生也可携带身份证、高考考生号、报考序号到我院招生处进行现场报名,时间是2014年2月24日至4月10日,每日8:00至20:00。
4、专业志愿填报:每个考生限报1—2个专业。
5、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在4月10日20:00以前通过汇款或现场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电汇单“附言”一栏写清楚以1441开头的14位“高考考生号”。
汇款全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16205701040003887
开户行:农行平顶山分行光环分理处
现场缴费地点: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6、资格审核:我院于4月11日对已经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第十九条 领取准考证
考生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须在2014年4月12日通过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也可凭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处现场打印准考证。
第二十条 考试
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文化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为450分;综合知识及能力考试满分30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750分。考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考试分上下午两场,每场考试时间150分钟,一天内考试完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十禁止”的工作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加分条件按照《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加分政策执行。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经审核无异议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四条 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因企业岗位要求,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不限男女。
第二十五条 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二十六条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招办审批。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九条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省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375-7197375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收费按河南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院建立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三十二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咨询地点: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联系电话:400-669-6271/0375-2066462/7240606/7197286/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4、4、22路公共汽车可至学院北门口。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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