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法学院院长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国际化办学视野,对提升办学水平有深入的理解和强烈的兴趣,能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
3、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历,管理经验较丰富;
4、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成果突出;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6、全职到岗。
三、待遇:面洽。
四、报名期限和方式
1、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止。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以函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或组织部)。
3、报名材料:(1)填写《上海财经大学中层干部招聘报名表》(登录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点击下载);(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3)近五年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成果清单;(4)承担科研项目清单。
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联系信息及相关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或组织部),邮编200433。
2、联系电话及联系人:86-21-65904710(组织部刘凯);86-21-65652694(人事处刘艳辉)。
3、E-mail:zhaopin@mail.shufe.edu.cn jiaoliu@mail.shufe.edu.cn。
4、申报者经学校初选后,由学校正式通知本人面试。
组织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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