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人社局高县食药监局关于高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公开
选调参公管理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四川省公开选调宜宾市高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 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选职位
选调工作人员共5人,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四川省内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已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公务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男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在35岁周岁以下(1979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2:1比例的,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为70分,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选调。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7日—2014年3月10日。报考者认真 阅读本公告确认本人符合选调条件后,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高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 队201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 此表发至邮箱:gaoxianyaojianju2@163.com。 选调单位收到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返回到报名邮箱或电话反馈。联系人: 胡兵,联系电话:0831-5427587,15281428281。
(二)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的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双面打印,并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 (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及复印件和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张。于2014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 5:00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县政府斜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 审查合格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此次选调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14年3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 高低、参加工作时间先后、获奖事项等条件优先列入考察对象。
(五)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 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 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七)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
(八)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如对方单位不同意本人调动,视为自 动放弃。
五、其它事项
本次选调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 假的人,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宜宾市高县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共同解释。
联系电话: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365479
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31-5427587
附件:
高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201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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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201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中国三江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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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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