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社区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街道党政班子研究,决定对外选聘社区社会工作者。现就我办社区社会工作者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攀委办发〔2007〕18号、攀委办发〔2010〕71号、攀社建〔2008〕1号和攀西社建办〔2014〕1号文件。
二、选聘职数
根据我办各社区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情况,并结合攀西社建办〔2014〕1号文件精神,我办8个社区共选聘社区社会工作者8人。
三、选聘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工作表现优秀,居民群众认可,经镇(街道)审核,报区民政局同意,条件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本辖区内居住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时间
此次选聘工作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招考方式主要是笔试和面试。
(1) 报名
报名报考者需提交以下资料:1、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寸照三张;2、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由镇(街道)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3、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候。
报名地点:清香坪街道党政办公室
联 系 人:孙雯晴
联系电话:5558260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街道将在5日内组织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党的十八大精神、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工作有关的知识及实际运用。
(三)履历评价加分
①取得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职业初级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取得中级资格证书的(折合后)加4分。
②截至招考报名日,担任社区工作人员满一年(按12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满2年(按24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满3年(按36个月计算)及以上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③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攀西社建办〔2014〕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参加笔试人员实际情况,以“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面试前7日公布。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由街道向外公布和电话通知本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六)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七)人选确定
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公示后,没有问题的,按照名额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直至录取完名额为止;对于公示中发现有问题的,按程序依次递补。获得西区社区社会工作者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易贤网温馨提示:
《清香坪街道办事处选聘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来源于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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