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会函【2014】78号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公主岭市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驻省有关中直单位:
为适应会计改革和经济发展要求,着力提升大中型企业单位高级会计师能力素质,有效提高高级会计人才的职业素养和财务管理能力,促进我省大中型企业单位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一期大中型企业高级会计师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含行使总会计师职责的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后备人员、骨干人才;年龄范围在35—45岁。
二、培训内容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着重讲授现代企业单位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识和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主要包括:当前宏观经济政策、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财务规则制度、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建设、现代金融保险知识、领导力培养等。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培训班地点设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
开班时间为3月15—18日。15日上午报到,下午1:30分上课。
四、报名时间、形式
报名时间从2月20日开始到3月10日结束。
报名形式,学员登陆吉林省会计网报名,培训班网上设置报名人数不超过400人,报名截止日,报名网自行关闭。
五、收费标准
外地学员每人800元(含全天用餐),住宿费单独与长春国际会展中心结算,长春市内学员如不住宿,每人600元(含中午餐),学员报到时在接待部交款。
六、相关要求
对于没有进行会计信息采集或者信息采集后晋升高级会计师资格而职称没有及时更新的高级会计师人员,如要参加本期培训班,必须先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采集信息或更新,否则吉林省会计网上无法报名学习。在网上报不上名的人员,培训班接待部一律不受理。
培训班结束后,学员不必再到当地财政部门登记和确认继续教育学时,对考勤合格人员,省财政厅在吉林省会计网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栏内直接记录学时。高级会计师人员在吉林省会计网随时可查询自2011年以后年度个人完成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情况。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