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察布查尔县单位内保专业化工作方案》(察政法字[2014]3号)的要求,我县划招聘专职保安人员若干名,为尽快配齐各单位保安人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愿从事保安工作,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男性,户籍不限,年龄18至45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和传染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疾病病史,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优先。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主要通过察布查尔县党建网站(http://www.cxdj.gov.cn)、察布查尔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xjcbcr.gov.cn)及对外张贴的形式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2月6日至15日,地点:察布查尔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红色免冠照片3张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名。符合报名人员须填写《2014年察布查尔县招聘保安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得分情况,从高分至低分择优聘用。
(四)考核。根据用人单位推荐或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并由察布查尔县公开招聘保安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后进入体检。
(五)体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六)政审。体检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据体检、政审结果,由县招聘保安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经县招聘保安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七)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由察布查尔县招聘保安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专职保安员的报酬为2898元/月/人(含“五金”898元)。
三、报名联系电话 0999-6528629 13999577764
察布查尔县公开招聘保安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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