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断规范高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2013年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向社会及考生做出郑重承诺:
1、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教育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精细管理、精心安排、规范操作,公正实施。
2、在接受考生的招生咨询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不作任何虚假形式的宣传和违规承诺。
3、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等招生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审定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4、加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好录取关,做到不失密、不泄密、不营私舞弊。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5、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零点招”的工作要求,做到依法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追加计划“点招”录取考生。
6、招生录取期间,我院在招生就业处设有考生和家长政策咨询接待室,正常上班时间安排专人值守,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咨询。
7、我校录取信息将及时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中同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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