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党校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需要,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玉政办发〔2002〕144号文件)和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共玉溪市委党校补充工作人员使用编制计划的通知”(玉编办[2009]99号文件)精神,玉溪市委党校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教师岗位3人。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1名,面向玉溪市籍未就业的毕业生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热爱干部教育事业,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未婚,能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四)年龄条件
1.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
2.本科生年龄在28岁以下。
(五)学历及专业条件
1.研究生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社会学专业1名、民俗学专业1名。
2.本科生岗位:本科学历,英语专业,学士学位。
三、招考办法
(一)组织报名:委托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公告条件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共同审查 。
(三)考试形式:由人才综合素质测评和试讲组成。人才综合素质测评委托市人才市场组织测评。试讲在市纪委监督下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共同组织。人才综合素质测评和试讲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试讲成绩×50%。
(四)报名人数在2人以内,人才综合素质测评后直接参加试讲;报名人数超过2人的,按招考岗位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
(五)试讲:提前一周按报考专业指定和公布试讲教材,考生根据试讲教材内容确定试讲专题,进行试讲,时间45分钟。
(六)公示结果:人才综合素质测评、试讲结束由市人才市场分别公布成绩。
(七)录取方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没有形成竞争的,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含60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1月5日—2010年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
(三)携带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各种获奖证书、职业资格及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书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四)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人。
五、其他事宜
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现行政策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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