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招聘工作由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市环保局共同组织,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和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考岗位及条件
(一)招考岗位:分析测试人员1人,环境管理人员1人。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协作精神。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年龄为30岁以下。
4、分析测试人员所学专业为分析测试技术,环境管理人员所学专业为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评价与管理及化学相近专业。
5、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符合所需专业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考录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4日至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秀山路5-2号)
(三)其他报名有关规定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才能报名。
2、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学历证明无效)、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半寸照片二张。
3、居住地在本市以外的报考考生,确实不能现场报名者,可采取传真预报方式报名,领取准考证时交验原件,并缴纳相关费用,因提供传真件与原件不符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报名结束后由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人
四、考试相关事宜
(一)考试方法:笔试、面试相结合。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范围参照《云南省2009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聘用数不足2:1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每个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若未达到2倍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聘用。
2、面试组织
由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市环保局共同负责面试的组织(面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加权合成。即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进行。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玉溪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审查。
若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将在玉溪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由玉溪市人事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玉溪人事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其中,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分。特别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与被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将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与被替考者均处以开除的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玉溪市人事局
玉溪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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