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课程改革和基础教育的迅速发展,全面提升市教研室“研究、指导、服务”的质量和层次,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教研机构建设发展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教研〔2007〕7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中学、教科研部门公开选聘昭通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注重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充实教研员队伍的原则。
二、选聘职数(3人)
物理、化学、生物各1人。
三、选聘条件
1. 热爱教育科研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指导能力。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及其研究方面有建树。
3.策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强。
4.在我市各中学、教科研部门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5岁(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初始学历属国民教育一本类(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中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普通高中6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他人现场报名(此次选聘教研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材料
有意应聘者须提交身份证、初始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教学、研究实绩的材料(验证原件交复印件)和《昭通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室教研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0年元月6日至元月8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昭通市教育局人事科。
2.资格审查及公示应试者时间:2009年元月11日早上8:30—11:30进行资格审查;2009年元月12日至18日在昭通教育综合信息化平台公示应试者名单。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对照本方案规定的应聘岗位和应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应试应聘资格,有意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考试及考察
(一)考试
1.考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方面,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及教学理论、方法等(占10%)。专业知识主要是普通高中本学科知识(占9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笔试时间为2010年元月23日早上9:00—11:00,应聘者请于元月22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昭通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开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2,该岗位不开考。
(二)考察
1.2009年元月25日至31日公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数与报考者得分从高到低1:2确定)。
2.考察时间3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重点: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合作精神;二是具有本学科坚实系统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教育教学发展动态,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并在学科教学研究中有一定造诣,教学成绩突出;三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大胆创新,求真务实;四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组织学科活动,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
(三)体检
1.每个岗位的考察人选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统一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考察组将每位考察对象的考察材料提交市教育局党委会确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报经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昭通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选聘人员调动聘用手续。如体检不合格或经组织考察达不到选聘要求的,即取消该选聘职数。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教研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2220900(法规监审科);联系人:刘平;
咨询电话:2223047(人事科)、2223035(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