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依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要求,对阿克苏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
自治区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阿克苏第二人民医院评审结果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的甲等要求,评审结论为二级甲等。
现对阿克苏第二人民医院评审结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对于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者请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时间: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8日
联系电话:0991-8569875
传真电话:0991-8560070
卫生厅医政医管处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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