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德县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陈宇等47位同志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何春秀等24位同志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23日—12月2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出。
电话:0563-6819330
2013年12月23日
宣城市广德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gdrs.gov.cn/Article/news_view.asp?newsid=8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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