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服务和城市管理工作人员队伍,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部分区退役军人公开招聘10名街居城管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笔试、面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到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2.退役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合肥市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瑶海区户籍,计算机操作熟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于2013年12月9日9:00至12月12日17:00期间登陆合肥猎头网(www.hfjyz.com),按程序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咨询电话:0551-62891910
2.资格初审
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2月13日17:00前登录合肥猎头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请自行打印资格审查表。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2013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3日20:0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费每人45元,免收面试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12月14日9:00至22:00期间登录合肥猎头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30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30分,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等)30分,社区工作相关知识1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周日)上午8:30-11:00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猎头网、庐阳区政府网上公布成绩。经查分程序后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并在合肥猎头网、庐阳区政府网上公布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1)时间:2013年12月20日(8:30-12:00,14:00-17:30)
(2)地点:合肥市徽州大道418号金万通大厦25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4路、14路、117路、118路、116路、121路、129路、150路、235路到屯溪路站下;122路、226路、21路到南熏门桥站下)
(3)入围面试人员在指定时间需携带本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本、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复印件须提交),另附3张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授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合肥猎头网、庐阳区政府网上公布。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有关体检标准。
3.因本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面试成绩决定取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猎头网、庐阳区政府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相关部门研究,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不入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人员聘用后到街道或所辖社区从事城市管理服务工作。
2.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决定取舍),体检、政审环节及公示均同上要求。
(1)首聘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2)本次聘用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含奖金、福利、加班费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3)试用期考核合格者,自聘用之日起,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
(4)本次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培训合格后,报区人社局备案后上岗。
四、其它
咨询电话:0551-62891910
庐阳区人民政府双岗街道办事处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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