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报考定向街道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回复: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管理能力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密切联系群众,会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任职期间,本村(社区)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遵纪守法,本人未受过任何处分。
5、身体健康。
6、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或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副主任、文书3年以上,学历为高中(中专)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
我省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7个人口较少民族参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要求,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后,原任正职,现选为副职或原任副职,现选为正职的,其连续任正、副职时间可合并计算,按正职资格条件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