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族中学位于举世闻名、神奇美丽的云南香格里拉州府所在地,是一所省定州属全寄宿制公办民族中学,筹建于1981年,1983年正式面向全州招生,建校26年来,培养了近万名学子,为迪庆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学校的教学质量一直保持全州领先水平,2005年9月根据州委、州政府把我校办成全州优质高中示范学校的决定,实行了初、高中分离办学,学校办成了全州唯一一所优质高中,2007年1月被云南省教育厅认定为“一级完全中学”。
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州人事局、州教育局同意,迪庆州民族中学2009年面向全省招聘高中教师2名。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2、招聘过程由州人大、州政协、州纪委监察、州人事局、州政府教育督导员组成监督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拟招聘高中政治、高中地理教师各一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高中教师(公办或私立学校)或相关专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有应聘者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或云南师范大学毕业生)。
3、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云南省户籍的人员。
5、高中地理教师岗位需两年以上高中地理教学实际经验。
6、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7、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未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岗位的其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需出具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英语四级)、普通话等级证;地理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教学实际经历证明。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及所需相关材料影印件发至电子邮箱:xjf730@126.com;
3、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3日起至2009年11月22日20:00止。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4、网上资格审核回复时间:2009年11月23日
4、报名监督和举报电话:0887-8226003
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4094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1、资格审查:2009年11月27日上午9:00应聘人员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昆明)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就业推荐表、各种荣誉证书及已发表论文(带具体刊物)等原件,资格审查合格进入初选测试;
2、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核;
3、初选测试:按应聘学科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初选测试顺序,现场抽题作答。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口头表达能力、才艺展示、仪容仪表等,其中抽题作答(时间15分钟,总分90分);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总分10分),初选测试满分100分,初选测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各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专业综合考核,如果应聘人员不足1:3按实际应聘人数初选测试后进入专业综合考核。
4、专业综合考核:
①取得专业综合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在开考前半天到指定地点领取课题,手写详细教案,复印一式七份,次日考前半小时到考点集中并提交教案,并抽取序号后按序号参加专业综合考核;
②专业综合考核以模拟课堂教学为主,考核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由撰写教案(10分)、脱稿说课(80分)、现场问答(10分)三部分组成(说课时间25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5、所有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初选测试、专业综合考核开考后,迟到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聘用原则
1、初选测试成绩不计入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最低聘用控制线为60分;
2、各学科按专业考核成绩达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拟招聘人员若体检不合格,不予招聘,按考核成绩的最低控制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若专业考核成绩并列的,初选测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4、拟招人员体检合格后,上报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在职公办教师办理调动手续(无法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新招聘人员,与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不计招聘前的工龄与教龄)。私立学校的教师与应往届毕业享受同等待遇,不计招聘前的工龄与教龄。
八、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11月28日—11月29日
2、考试地点:资格审查、初选测试、专业综合考核统一安排在昆明市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车旅费、住宿费、餐饮费由本人自理。
九、聘用后的待遇及要求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期间,若违反国家法律、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存在教育教学能力弱,教学效果和师德师风差等问题,学校报请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批准作辞退处理;
2、试用期满,经学校综合考核合格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按现行政策享受我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并从试用期期间计算工龄和教龄;
3、被聘用的教师八年内不得以任何事由调出学校,否则视为自动退职,并按聘用合同有关违约规定处理;
4、学校为聘用教师提供职工宿舍,享受学校有关待遇。
十、聘用纪律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组的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2、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核实,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对无理取闹、妨碍扰乱招聘工作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学校使用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本人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视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注:本公告将于2009年11月15日在云南人才网、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gov.cn)、云南迪庆人才网(http://www.yndqhr.cn)上公开发布。
迪庆州民族中学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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