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精神,我校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已连续三年参加江苏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连续两年实行完全自主单独招生模式。2014年我校仍实行学校自主命题“文化测试+加试”考试、自行划定录取线、自行录取的完全自主单独招生模式。为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多元化改革,结合我校自主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2014年我校将继续实施“校长推荐制”,作为我校择优录取方式之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中学基本条件
三星级及以上的江苏省内普通高中。
二、被推荐的学生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
3、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
4、对高中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达到2B2C及以上。若特长或技能特别突出者,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要求。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
2、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3、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三、推荐人数
获得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学生。总计划数约为2014年单独招生总计划10%(具体见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四、实施程序
1、实行年度申请审核制。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点击下载)。(往年申请过的需重新填写申请表)
2、确定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报到数及进校后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14年具有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和当年推荐名额。当年提出申请未获通过的中学,可在下一年度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再次提出书面申请。
3、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广泛发动宣传,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最终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须在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明显位置公示一周,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4、中学须在公示完成后及时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
(2)报名名单与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
(4)中学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避免定性描述(一生一份)。
5、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学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中学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推荐学生、推荐理由汇总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6、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校长推荐生单独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预录取公示(录取规则详见招生章程),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五、注意事项
1、具有资质的中学,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
2、推荐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3、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学及校长的推荐资质两年,所推荐学生一并取消资格。
4、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六、附则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2、本《方案》如与江苏省考试院2014年高职单独招生规定冲突,以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从火车站乘36路、19路、11路附线,从徐州高铁站、汽车南站乘坐72路,从市区乘游2公交车至“建筑学院站”下,或乘82路公交车到“建筑学院西门站”下)邮编:221116
联络部门:招生办公室(教一楼136室)
联络人:索老师、宋老师
电话:(0516)83888688、83889021
传真:(0516)83996151
招办网址:http://zsb.jsjzi.edu.cn/
招办邮箱:zsb@jsjzi.edu.cn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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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doc》来源于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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