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3年我区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拟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秦都区2013年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宏琪秦都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宁秦都区政府副区长
燕军秦都区副区长、公安秦都分局局长
成员: 郭启刚秦都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任秦都区民政局局长
陈平安秦都区卫生局局长
赵耀华公安秦都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分别下设体检、考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任同志兼任。
二、体检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2013年全区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实施,区卫生局配合。
(二)组织实施
1、体检时间:定于2013年11月30日
2、体检地点:由区民政局与卫生局协商确定三家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临检前抽签确定体检医院。(三家医院分别为秦都区第一人民医院、陕西省中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核工业部二一五医院)。
3、体检对象:参加2013年秦都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前20名考生、社区“两委”定向推荐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前20名。
4、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工作按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实施。
5、体检通知:参加体检人员由区民政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体检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本人参加2013年陕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录用笔试准考证方可参检,推荐选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方可参检。
6、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直接向医院支付现金,并由医院开具正式收款票据。
(三)体检工作程序
1、参检人员于11月30日上午7:30,在秦都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前集合,统一乘车到抽签确定的医院参检。
2、体检前由参检人员逐项如实填写《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参检人员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
3、体检时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对参检人员身份,若有不符,应立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参检人员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体检组的医务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不得随意涂改。单项淘汰必须经过主检医生审定并签字。
5、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及各科医生意见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签名后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
(四)体检纪律
1、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负责体检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参检人员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
2、参检人员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在体检过程中,参检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奉公守法、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体检操作规程,确保描述清楚,结论真实,避免错检、漏检。
5、区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五)体检结论。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由秦都区2013年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民政局,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秦都区人民政府网站、秦都区民政局网站上公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的两日内,可以向秦都区民政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工作由区民政局及区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政审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考察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实施,公安秦都分局配合。
(二)组织实施
1、考察对象:参加2013年陕西省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的考生和社区“两委”定向推荐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时间:定于2013年12 月4日
(三)考察内容: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原单位(学校)规章制度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凡在笔试、加分、面试和体检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
(四)工作程序:考察采取组织考察和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凡参加考察的人员于12月1日下午到咸阳市秦都区社区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秦都区民政局基政科)领取统一印制的考察表,然后由考生分别到所在的学校、单位、街道办、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2013年12月 2日到12月4日,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12:00。
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考察表到本人毕业院校(学院、系)出具本人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的证明材料(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加盖印章,并由学校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或公安处)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遵纪守法情况)的证明并加盖印章;
往届毕业生(无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持考察表到本人所在乡镇(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本人现实表现的证明(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加盖印章,并由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遵纪守法情况)的证明并加盖印章;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持考察表到本人所在单位出具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加盖印章,并由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遵纪守法情况)的证明并加盖印章;
社区“两委”定向推荐选聘社区专职人员持考察表到本人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政治表现、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
2、集中考察:由区民政局和区公安分局组织对个人申报的考察材料进行集中统一审核。重点通过网上查询、警区核实等方式,查看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3、考察结论:考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察内容和标准进行考察后,提出初步考察结论,上报区考察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结果,上报市民政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秦都区人民政府网站、秦都区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五)工作要求:
1、考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在被考察人之列,应在所涉及的工作中实行回避。
2、参加本次考察工作人员必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参加考察工作。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公开措施,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杜绝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3、区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附件:
咸阳市秦都区城市社区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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