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县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部分教师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除外);
2.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12月1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精业楼大厅(16幢教学主楼)。
报名材料:往届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景宁中学通用技术岗位、景宁县职业高中机械加工岗位的需提供专业科目成绩及在校期间相关专业技能竞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面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1日,下午1:00——5:00;
面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7号教学楼212、214、216、217教室;
面试方式:模拟上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城域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当年9月30日前取得聘用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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