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飞计划
2010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委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招收民航飞行学生20人。
二、组织实施
2010年民航招飞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自愿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按飞行学生选拔条件对其进行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背景调查,合格者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民航局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提前批次本科院校的录取,学成毕业后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分配。
三、招生条件
(一)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为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年龄在16至20周岁之间(1990年9月1日以后至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招生对象以理工科类考生为主,兼收文史类考生。
(二)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
(三)文化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化成绩(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达到民航局划定2010年招飞录取分数线。
(四)身体条件
具有强健的体魄和适应飞行的心理素质,经民航局方体检机构体检合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动员初选
进一步加大招飞宣传力度,扩大招飞影响力,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为完成招飞任务、提高招飞质量打好基础。
1、2010年民航招飞宣传工作于2009年11月开始,依托各地招生部门对学校进行宣传发动。各州(市)招办要切实做好工作部署,深入进行宣传动员,由各学校组织动员报名。
2、东航云南分公司招飞办公室将派出招飞工作组,到各州市部分一级完中(面试点)进行招飞目测初选。
3、 各中学应对照招飞条件进行审查把关,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认真填写《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名册》。名册一式两份,一份汇总至当地招办,一份交予东航云南分公司招飞工作组。
(二)体检
经初选合格的学生将于2010年1月在民航昆明机场进行身体初检,航空心理学测试。在高考结束后,招生录取开始前进行身体复检,体检实行单科单项淘汰制。
(三)背景调查
招飞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学生及其直系亲属展开背景调查工作。经招飞体检合格者,须认真填写《飞行学生背景调查表》和《报考民航飞行学院登记表》。
(四)录取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后,经招飞体检、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志愿内填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同批志愿内不得兼报空军飞行院校飞行专业。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对达到民航局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学生,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方式择优录取。
(五)入校后身体复查
新生入校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将按规定对录取学生进行身体复查,因身体原因不符合飞行学生条件者,改学地面专业,就业双向选择。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1:《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委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飞行学员简章》
附件2:《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附件1: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在云南招收高中飞行学员简章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三大主力航空运输企业之一。公司以飞行安全、航班正常、优质服务、提高效益为宗旨。公司拥有200多架喷气式客机,共经营航线400多条,其中,国际航线70多条,国内航线300多条。为了适应公司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2010年委托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在云南省高三男生中培养飞行学员二十名,学成毕业后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分配。
一、 招收对象:
1、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云南省户籍),男性,以理工科类考生为主,兼收文史类考生。
2、根据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员的规定,高中毕业生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出生年月从1990年9月1日起至1994年8月31日止)。
3、报名者本人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献身祖国的民航事业。
二、 报名日期、时间、地点:
学生在学校教务处报名,根据各地区招办或学校的具体安排,在指定的日期、地点参加面试。
三、 招收条件:
1、 通过相关面试。
2、 身高在170至185厘米之间。体格健壮,仪表端庄,性格开朗,反应灵敏。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符合民航招飞的相关规定。
3、 根据国家教委和民航局的有关录取规定,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4、 其他身体条件详见《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四、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都可以自愿报名应试。
2、前来报名的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并随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生名册》,名册上的月考成绩、会考成绩和中考成绩由学校教务处填写。
3、请携带1张1寸照片和黑色水笔。
4、学生进入报名现场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谢绝家长陪同。
附件2:
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地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报考民航飞行学生的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考。
为了按时完成飞行学生的招生工作,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现将不适合空中生活的明显症状列后: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
1、身高不足170厘米,超过185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 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 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 慢性肠胃道疾病。
7、 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 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 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 晕车、晕船。
12、 口吃。
13、 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 单裸眼远视力低于0.3(航空环形视力表);斜视、色盲、色弱。
15、 肺结核。
16、 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