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下发《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16号)精神,报经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审核批准,今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3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7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84名,具体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临沧市2007年招考公务员简章》,该《简章》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incang.gov.cn、云南培训认证网(
)和2007年6月14日《临沧日报》查询。
二、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⒈网络报名时间为2007年6月16日至25日;报名网站: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w.net三个网站中任意一个。
市公安局(含交警支队)、市地方税务局和各县(区)人事局作为拥有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权限的单位,届时,请注意按规定时限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⒉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全市现场报名时间统一为2007年6月25日至27日三天,市内考生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报考市公安局(含交警)、市地方税务局岗位的人员,到市人才市场(市档案局旁)报名;报考县(区)、乡镇岗位的人员,到各县(区)报名点进行报名(凤庆县职教中心、云县人事局、临翔区人事局、耿马县人事局、永德县人事局、双江县人事局、镇康县人事局、沧源县人民政府大院)。
(二)报考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至1989年7月1日期间出生);
⒊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⒍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持毕业证方可报考);
⒎市外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的国民教育应届毕业生;
⒏报考公安机关的须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⒐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7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在读的非2007年应届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5年至2007年内任何足球游戏中作弊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报考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无论是否缴费),考生的报名信息不能修改。即: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无论是否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将禁止报考人员报考其它岗位;若报考人员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无论是否缴费),仍到现场报名并通过审核的,在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数据合并时,系统将自动删除现场报名的数据,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在网络报名开始后1天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审查通过并提醒考生缴费。网络显示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陆云南考试网(www.ynrsks.cn)在线查询缴费结果,成功缴费的考生不得进行再次报名,后报数据被视为无效,由此引发的经济后果由考生自负。网络报名的所有数据将在6月29日在报名网站公示,此时考生可再次校对报名相关信息。
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已毕业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有工作单位的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失业或待业人员持失业证或档案所在地开具的证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人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报名,面试前必须对原件进行复核。经招考单位资格初审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即可办理报名手续,填写《临沧市2007年招考公务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和同意报考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交报名考试费80元,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交考试费120元。
⒊资格审查时的一些具体规定。各单位招考计划中“毕业年限或参加工作年限”指的是从2007年1月1日起算的年数,在此之前毕业的,每1年度计算1年(如2006年毕业的,算1年;2005年毕业的,算2年;以此类推)。2007年1月前已毕业的学生,无论是否就业,均算为相应年份。该栏填“0”则专指招收2007年的应届毕业生。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指:按照普通计划招生,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学生。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曾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的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7年毕业的人员,既可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承认其工作经历(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人员,须在2007年7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才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⒋为方便考生,当考生进行网络报名时,可以在公布的云南省内考试地点里自由选择考试地点;临沧市内现场报名的考生原则上选择报名地点进行考试,报考市直单位及临翔区的考生选择市直考点,报考沧源县和双江县的考生选择耿马县考点,报考镇康县的考生选择永德县考点。
⒌网络报名考生须进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考试网的相关细则。
⒍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比例必须达到3:1方能开考,(特殊的岗位须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不足报名比例的岗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及考生本人调剂报名。公安院校毕业生(属公安系统特有专业),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结束2周内,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点及www.lincang.gov.cn网站公布,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可到所报考单位的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凭发票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不予退费。
⒎考生可通过www.ynrsks.cn网站查询报名信息,发现有误的可以提交申请,可以校正的项目为明显有误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修改为其他人员;网络报名人员不得修改报考岗位,现场报名人员可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底单校正其岗位。7月12日至18日为考生提交网络报名资料校正的时间,报名资料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7月18日至23日为提交现场报名资料校正的时间,考生将修改申请提交所报考单位的同级人事部门,超过规定时间提交修改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7月23日后公布经修订后的报名信息,此信息为最终报名信息,不再修改。
⒏为使报名的资格审查更具操作性,请各县(区)、各招考单位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务员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以匹配高校设置的专业与公务员岗位需求的专业。具体专业目录可到云南省人事人才网下载。
⒐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www.ynrsks.cn网站进行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中旬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
⒑网络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以下E-MAIL地址反映报名审核问题:ynsrstgwyglc@21cn.com(该邮箱仅在网络报名期间开放,且只负责解决网络报名审核问题,关于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通过前述网站信息答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考试范围以《云南省2007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录用公安机关(含交警系统)岗位的考生,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
全省统一为2007年8月25日、26日。笔试地点及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的排名名单(含加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各州市上报的岗位代码排定后,在笔试结束一个月内下发各州市,同时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网站进行公布。
(四)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⒈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云南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区)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⒉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届时需由报考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点审核;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予以笔试成绩加3分的优惠,届时由报考人员持有关部门认定并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至报名点审核。
符合以上这两种情况的考生若要享受加分政策,必须于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所报考单位的现场报名地点,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面试 根据规定,本次考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员
⒈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⒉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
考生是否进入面试,可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到www.lincang.gov.cn网站或所报考单位的同级人事部门查询。
(三)考生信息复审
考生个人信息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incang.gov.cn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考生,则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递补人员由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资格复审仍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面试。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准考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要求必须由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
(四)面试组织
根据《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的规定,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负责组织,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官继续实行异地交流。面试主考官原则上由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
若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应在三天内对成绩相同人员就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测评要素进行加试。
此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并进入招考计划内的方可进行后续的体检及考核阶段。
(五)储备人员
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但未进入首轮面试的人员及首轮面试落选人员作为公务员人才储备库储备人员,市、县(区)人才储备库统一由市人事局负责建立,储备有效期至下一次发布招考公告之日止。储备期内,若各县(区)、各单位需要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临沧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人才储存推荐暂行办法》进行差额推荐。
五、体检和考核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人民警察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
根据有关规定,今年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我市报考公安民警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相关体检标准考生可在www.ynrsks.cn网站查询。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
六、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由市、县(区)人事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二)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干管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与被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将处以开除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三)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个考录过程中主动邀请同级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的《招考公告》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发布,各县(区)不再发布公告与招考简章。未尽事宜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招考政策咨询(www.lincang.gov.cn):
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2122025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2128062
临翔区:2166463
云 县:3211404
凤庆县:4214824
双江县:7621693
沧源县:7125380
耿马县:6121624
永德县:5212966
镇康县:6630131
附:《临沧市2007年公务员招考岗位》点击浏览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