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公开招聘的单位、职位、职数、条件、程序等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共7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职数附后。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四)琼中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岗不在编人员,其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五)具备职位所需的报考资格条件。
(六)报考资格其他条件:学历要求全日制;年满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员不限专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
(八)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九)其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专业:按各单位招聘职位要求。
四、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岗。
(二)报名时间:7日,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10日(不含周六、周日)。
(三)联系人:胡东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岗负责人);联系电话:86236003。
(四)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毕业报到证或毕业介绍信等原件、复印各1份件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相关材料,在岗不在编人员须提供劳动用工合同书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
(五)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等相关部门对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3日。如有异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据公告予以解答或纠正,无异议后,向审查合格考生发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实行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审查。
(六)为确保该项工作的 “公平、公正、公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委纪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五、招聘形式及考试内容
招聘形式:通过闭卷笔试和面试方式及考核、体检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笔试
1、笔试方法:资格审查结束后,按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来计算;出题和改卷工作委托省权威部门,按国家有关考试政策组织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和笔试综合成绩及排名,通过琼中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示3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省相关权威部门按政策规定组织进行。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参照我省招考公务员的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并通过琼中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示3日。
(四)加分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分计入本人笔试成绩:
1、具有琼中户籍(含琼中生源)加3分。
2、黎族、苗族考生加3分。
3、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加3分。
4、属我省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的考生,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加1分。
如考生同时具备2个以上加分条件的只能取1个最高分计入其本人笔试成绩。
(五)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数按1:1的比例拟确定考核、体检对象,面向社会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六)考核、体检结果公示。在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广播电视台将考核、体检结果向社会公示3日。
六、聘用
考生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选通过琼中县人民政府网和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安排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复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的,经复核,对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入编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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